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7
  • Tax100会员 32577
查看: 726|回复: 0

[社保] 海南人社局 琼人社发〔2020〕193号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9-23 10: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009/a46d0e2ba7c44c579d6a39bbc140b39b.shtml
发文单位: 海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琼人社发〔2020〕193号
文件名: 海南人社局 琼人社发〔2020〕193号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9-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人社局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
琼人社发〔2020〕193号


  

琼人社发2020〕19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0〕135号)精神,现将海南省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明确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明电〔2019〕16号)明确,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其中,10月1日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叠。

二、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0〕135号)(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联系电话:652009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