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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丰收节丨秋分时节,喜迎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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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23 03: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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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中国农民丰收节丨秋分时节,喜迎丰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547754&idx=1&sn=80d3cb78104955a81713c3fa3391624d&chksm=bef9b020898e3936aac7bf5ec7e71c4073f5b9e578ffb68eb1c37b3891f338ab2fb9588765d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2
二维码:
-
9月22日,农历秋分,迎来第三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今年丰收来之不易,全国上下防控疫情保春耕,不误农时抓生产,一年的辛勤耕耘,守候的绿色希望,都将在这个秋日得到回报,让我们一起迎接收获的金秋,期待丰收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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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助农,关于农业生产方面有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整理了几个小问答,快来学习一下吧~
01
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有什么优惠?
答: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02
问:
生产销售哪些有机肥产品可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如何申请?
答: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或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03
问:我是自己种菜,买家让我开发票,我应该开什么税率呢?
答: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但不包括各种蔬菜罐头。
04
问:冻干粉是否属于农产品?
答:冻干粉为蜂蜜、鲜蜂王浆深加工后的产品,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05
问:农村合作社帮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能不能免征增值税?
答:农村合作社帮本社的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
06
问:今年,袁隆平爷爷寄语年轻人:“我希望更多青年从事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高科技的农业,不是过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希望广大有识青年投身农业研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毕业后受到袁隆平爷爷的影响回乡创业,帮助当地老乡脱贫脱困。那么在大学生回乡创业方面,江苏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07
问:“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增值税有什么优惠?
答: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08
问:哪些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答: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1)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2)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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