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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不征、 免征增值税: (1) 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 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3)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6)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
2.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3.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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