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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需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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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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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9 14: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金山税务阿根办
标题: 【12366】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需注意什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wMTMzMg==&mid=2650136640&idx=4&sn=2c8eb2904bc5ba04bf6463942faa97da&chksm=88bf2d3bbfc8a42d5a3f8b8e798db42caa26378d90f1f2867868e89dd5f40dbd1809afc8772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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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牛
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需注意什么?
坐席小妹

答: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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