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7
  • Tax100会员 33683
查看: 666|回复: 0

达州市政府 达市府发[2008]7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0-8-4 13: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达州市政府
文件编号: 达市府发[2008]7号
文件名: 达州市政府 达市府发[2008]7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5-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达州市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8]7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8〕7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对《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请示》(收文〔B2007〕第03222号)的批复意见,现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同意通川区、达县、宣汉县、万源市、开江县、大竹县、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方案。
  二、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按达县和通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和税额标准执行。
  三、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