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5
  • Tax100会员 33466
查看: 400|回复: 1

[增值税] 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是否能够累加享受其他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735

主题

1025

帖子

2265

积分

游客

积分
2265
2020-5-26 12: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是否能够累加享受其他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6 12: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十二、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