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38
  • Tax100会员 32638
查看: 568|回复: 0

你问我答丨如何理解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30 20: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阳江税务
标题: 你问我答丨如何理解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wODA2Ng==&mid=2649437871&idx=3&sn=af0e44c26465a5b8a669c253547f996c&chksm=87b6d9e2b0c150f4d600f80655830996f1591bbb6a50e6bf121c16bf66e8f660c263de47ee0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26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31 17:17 编辑

阳江税务
办税政策 | 指南 | 资讯





相关问答
如何理解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答:根据国家文件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规定仅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而言,《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8号)明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不存在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不涉及下限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为市级统筹,由各地自行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是否调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376_1596111011580.jpg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