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联合开展2013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关于联合开展2013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3年5月31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联合开展2013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请相关纳税人知悉并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