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7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409|回复: 0

财政部 财税[2011]114号 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317
2020-7-29 12: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398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税[2011]114号
文件名: 财政部 财税[2011]114号 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11-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4号




财政部 国家税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11月16日 财税〔2011〕114号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对开采下列原油、天然气免征或减征资源税:
  (一)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三)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物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以下的油田。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以下气田。
  (五)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符合上述减免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划分不清的,一律不予减免;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
  二、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问题
  为便于征管,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低丰度油气及三次采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5%)÷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5%-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下简称中石油、中石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按本通知所附《全国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际征收率表》执行。今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产品结构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附件中未列举的中石油、中石化陆上对外合作油气田及全资和控股陆上油气田企业,比照附件中所列同一区域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其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暂比照附件中邻近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采符合本通知所列资源税优惠规定的原油、天然气,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计算资源税减征率。
三、关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问题
(一)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本通知实施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自本通知实施后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统一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作业用量和损耗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计税依据。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计征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物随同中外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一并销售,按实际销售量(不含增值税)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后入库。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海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负责征收管理。
  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全国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际征收率表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