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5-11-24
现将《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重新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 2005年6月9日 | 茂地税函〔2005〕151号 | 2 | 关于印发《茂名市地方税务局企业衔头发票管理规定》的通知 | 2007年3月29日 | 茂地税发〔2007〕65号 | 3 | 关于茂南区、茂港区地方税收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7年6月13日 | 茂地税发〔2007〕162号 | 4 | 关于免收信宜市钱排、高州市马贵等镇重灾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以及购买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 2010年9月30日 | 茂地税发〔2010〕198号 |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时间:2015-11-24
来源: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集中清理是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2015年8月,我局制定《茂名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截至2015年3月31日现行有效的全部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发现,因为上位法依据发生改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区划变化、文件执行时间到期没有新文件延续等原因,共有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应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以《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