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27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审核,东莞市社会保险协会1家非营利组织从2018年度起、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等5家非营利组织从2019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上述非营利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