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7.5
尊敬的纳税人: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委托邮政代开发票 代征税款工作的公告》(河源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废止。自 2018年7月5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停止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有代开发票业务需求的纳税人,请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