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9.30
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费业务,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晚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对原国税南区税务分局、原国税沙溪税务分局、原地税东区税务分局辖区内部分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并对相关联的防伪税控、三方协议等进行相应调整。经营地址在石岐区、东区、西区、五桂山的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石岐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西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五桂山税务分局。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缴费人,请在申报后及时查看能否正常扣款,若有问题,尽快与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自10月1日起,具体涉税、涉费事项请与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办理。税务机关在办理交接手续期间,可能给您的办税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
1.原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原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沙溪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变更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3.原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