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1
  • Tax100会员 27957
查看: 61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业务需求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317
2020-7-24 1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297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8]12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业务需求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1-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业务需求的通知
国税函[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更新综合征管软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业务需求的通知》(国税函[2007]119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有关规定,需要对业务需求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综合征管软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业务需求调整内容》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征管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附件:综合征管软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业务需求调整内容

综合征管软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业务需求调整内容

  一、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一)名称: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改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二)表样内容:将“业务需求”中申报表第5行“加:纳税调整增加额”、第6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第7行“减:弥补亏损”、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删除。

  (三)需求内容:将“业务需求”中第6页“三、功能描述(三)业务处理规则”第6至第9项内容删除,第10项以后表述的对应关系相应调整;将“业务需求”中第12页“四、需调整的关联业务(一)季度弥补亏损信息的处理”内容删除。

  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将“业务需求”中“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改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四、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一)名称: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改为“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二)表样内容:将“业务需求”中扣缴表“纳税人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位置调换。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