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45
  • Tax100会员 33480
查看: 685|回复: 0

[行业]120000803 收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2 12: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20000803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行业]120000803
文件名: [行业]120000803 收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收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行业]12000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