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都要填写关联业务往来表吗?
[案例]1300028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第三条规定: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所规定的情形的企业是关联企业。 而关联业务往来表的填报企业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