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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吉财法[2001]647号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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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352
发文单位: 吉林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吉财法[2001]647号
文件名: 吉林省财政厅 吉财法[2001]647号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4-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吉财法[2001]647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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