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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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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712/t20071218_909472.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1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闽港人才交流与合作,拓展人才培养和智力交流渠道,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港合作的通知》(闽政办[2004]174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闽港人才合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5]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经费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出发,围绕《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实施,坚持“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双向互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组织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数量、重点
  各设区市、省直单位限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要好中选优,确保质量。2006年度已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重点为:
  (一)我省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急需的合作项目;
  (二)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相关的合作项目;
  (三)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紧密相关的合作项目;
  (四)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的合作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厅流动调配处:
  (一)申请资助的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二)填写并签章的《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 );
  (三)合作项目的有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黄信有、郑洪;联系电话: 0591-87846639、87833713 ;邮箱: fujiantiaopei@163.com
  
  
  
  
   〇〇 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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