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调整部分工考行业工种岗位设置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经征求并综合水利、农业、建设、机械、卫生、贸易、印刷、接待服务等部分省工考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设区市工考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有关水利、农业、建设、机械、卫生、贸易、印刷、接待服务等部分工考行业工种岗位设置调整意见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执行。
一、水利行业
1、原闸门运行(泵站机电设备维修)、水工监测、河道修防(防治、钻探灌浆、土石维修、砌筑、开挖钻探、水工爆破)、渠道维护(灌排工程)、灌溉试验(灌区供水)、水土保持合并为水利工;
2、原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水轮发电机值班员合并为水电站电力设备工;
3、原电气值班员(变电站值班员)、送电线路架设、装表接电(电测仪表)合并为输配电工程工;
4、原继电保护(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变电检修(电气试验)、电机检修合并为电气检修工;
5、原水文勘测工保留不变。
二、农业行业
1、原甘蔗、粮油、蔬菜工合并为农艺工;
2、原茶叶工、果树工合并为茶果工;
3、原兽医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工、畜禽饲养工、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工和养蜂工合并为畜牧兽医工;
4、原农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合并为农业机械工;
5、原食用菌生产工保留不变。
三、建设行业
1、原试验工、木工、瓦工、钢筋工、油漆工合并为建筑工;
2、原盆景工、园林工合并为园林工;
3、原观赏动物饲养工、下水道工、描图工、泵站操作工、水质检验工、水处理工、管道工保留不变。
四、机械行业
1、原车工、钳工、铣工、磨工、铆工、刨工合并为机械技术工;
2、原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合并为维修电工;
3、原铸造工、锻造工、热处理工合并为热加工技术工;
4、原电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保留不变。
五、卫生行业
1、原防疫员和消毒员合并为防疫、消毒员;
2、原护理员和妇幼保健员合并为护理、妇幼保健员;
3、原西药药剂员和中药药剂员合并为药剂员;
4、原放射技术工更名为医学影像技术工;
5、取消理疗技术工工种岗位;
6、原检验员、医疗器械维修员、口腔修复工保留不变。
六、贸易行业
原商品购销员、商品保管员合并为商品购销保管员。
七、印刷行业
原印刷行业所有工种合并为印刷工。
八、接待服务行业
1、原中式面点师、中式烹饪师合并为中式烹饪师;
2、原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合并为宾馆服务员;
3、原西式烹饪、西式面点、调酒师、美容美发师、导游员保留不变。
附:水利、农业、建设、机械、卫生、贸易、印刷、接待服务行业新工种岗位目录
主题词: 工考 工种岗位设置 通知
抄送:各工考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考核单位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 年 3 月 14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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