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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524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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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2/12/23/art_57242_3901.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2]524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524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52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障局:
为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2012年全省开展了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加提升,服务流程更加规范,岗位工作责任制更加健全,为各类群体提供的就业服务更加高效,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评和省厅复评及网上公示,现将2012年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评为星级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水平,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再创市场功能建设新的业绩。
附件:2012年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结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12年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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