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闽人发〔2011〕71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直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经研究审定,现将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汇总各地各部门申报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我省知识更新工程八大重点领域(即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需要,兼顾地区、行业及施教机构之间的平衡,同时综合考虑上一年度高研班举办情况,审定下达全省高研示范班计划45个,其余的班次列入高研普通班计划。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高研班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办班质量,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的班次,各主办单位应在开班15天前将施教方案(包括办班通知、课程安排等)报送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示范班开班时省公务员局将派员或委托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派员到场检查。在示范班举办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对高研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进行总结,并于12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办班通知、课程安排、学员花名册、课程课件、办班照片等报送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pc215@163.com。对于开班前未按规定报备或逾期上报总结材料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三、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4个设区市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并按规定举办的班次,省公务员局将给予每个班次9000元的经费补助;其余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并按规定举办的班次,给予每个班次7000元的经费补助。未完成办班计划的,补助经费另行统筹使用。
四、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郁文,0591-87821785、87833920(传真)。
附件:1、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示范班计划
2、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普通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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