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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1〕80号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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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106/t20110601_910702.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1〕80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1〕80号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5-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闽人发〔2011〕80号

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
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5号)的要求,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共63个单位1734个班次,其中收费班次786个)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班次请到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fjrs.gov.cn。
二、对已登记公布的培训办班计划,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凡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一律不得开办。
三、凡收费班次,主办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收费项目,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计划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的培训班次,应按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核准手续,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次,其培训学时方可记入参训人员的教育培训证书,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次不得记入。
五、因工作需要各单位要追加培训办班计划的,请予6月底前按闽人发〔2011〕25号文件规定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以便统一审定公布。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办班总结,并报送我局考核奖惩培训处。
联 系 人:郑郁文
联系电话:87833920(传真),87821785
邮 箱:kqc215@163.com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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