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4]2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激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热情,增强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举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大赛项目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人所取得的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可以是个人的发明、创造,可以是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也可以是参与研发的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成果应具备新颖、独特、实用、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不论是理论上的构想还是已付诸实施,均可参赛。
二、参赛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人,且具有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不论何种技术等级,均可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必须所有权明晰,属于参赛者原创,不得使用他人所创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必须符合现有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可靠,并便于推广应用。
(三)参赛项目的文字材料必须浅显易懂,且包括以下内容:原技术或技能、创新后的技术或技能、创新点、创新前后的分析比较、创新后的效益(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实用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前景等,必要时画图示意或附实物照片。具体见附件2。
四、大赛方式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项目的文字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并报当地工考办。所有参赛项目获奖后将在一定范围内登载公示,需要保密或不宜公开的项目请事先申明。
(二)各市工考办负责组织本地技能创新大赛的初赛工作,并推荐2名选手参加全省大赛。省工考办负责省直单位参赛项目的初賽工作。各市、各单位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三)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对初赛评选出的项目进行考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对获奖选手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奖励措施
(一)获得大赛一等奖选手,由省人社厅颁发“首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一等奖”荣誉证书。经核准后直接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师证书。已取得技师资格的,可直接颁发高级技师证书。
(二)获得大赛二等奖选手,由省人社厅颁发“首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二等奖” 荣誉证书。经核准后直接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师证书。已取得技师资格的,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三)获得大赛三等奖选手,由省人社厅颁发“首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三等奖” 荣誉证书。经核准后直接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高级工证书。已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的,可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四)未获奖的参赛选手将颁发参赛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优秀技能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通过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工勤人员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创新创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省工考办 陈 伟、李赟华
电 话:(025)83236121 83236122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申报表
2.申报材料要求及格式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