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317号
省信息化局,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省王杨琛等1485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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