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关于在昆山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外国专家证件办理点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5〕229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在我市部分市(区)设立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办理点的请示》(苏人保外〔201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办理点。自 2015年8月1日起 ,委托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证件专用章编号14)、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行政许可证件专用章编号15)受理本地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业务。
你局要加强对上述两市(区)受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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