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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90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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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207/t20120705_911069.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发〔2012〕90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发〔2012〕90号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2-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2〕90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以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在政策研究、规划计划、体制改革、项目管理、综合平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等21个单位“2008-2011年度福建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林津等39位同志“2008-2011年度福建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重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为发展改革事业再立新功。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主动作为,创先争优,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2011年度福建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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