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沪商外资[2017]188号 |
文件名: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商外资[2017]188号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7-07-11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
沪商外资[2017]188号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
沪商外资[2017]188号
全文有效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
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表
2.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资产清单
3._______(外资研发中心名称)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4._____(外资研发中心名称)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
5.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合同的进口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交货的承诺函
6.________(外资研发中心名称)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
7.外资研发中心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