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5
  • Tax100会员 32631
查看: 629|回复: 0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7-5 1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6-08-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的通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6-8-26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减少数字证书种类,避免数字证书重复,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即日起,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之间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实现国税、地税任何一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双方均可使用。
  基于数字证书技术,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捷的纳税服务。为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纳税人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以申请数字证书,并按照要求使用和保管数字证书,不得转让、转借给他人,对数字证书的使用负责。无论纳税人使用的数字证书是由国税或是地税发放,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的涉税业务均视为纳税人的行为,并由纳税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数字证书申请表(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