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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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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辽国税发[2002]13号 |
文件名: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国税发[2002]13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意见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02-01-30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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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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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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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意见的通知
辽国税发[2002]13号
全文有效
2002年1月30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局印发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标本兼治,内外并举,在打击和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违法及各种偷骗税行为、建立完善税收法制和征管运行机制、以及规范执法行为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形式的偷税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内部管理尚存漏洞;基层部分岗位权力相对集中现象还没有解决,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仍然是当前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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