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8 11:12 编辑
税法轻松学|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
精彩提要:
◆《税法轻松学》——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围绕支持物资供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公益捐赠、支持防护救治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内容有:
一、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就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理解和落实这一政策需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点:第一个关键点是一次性扣除。就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无论单位价值是在500万元以下,还是超过了500万元,均能在税前一次性扣除。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增加企业现金流,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加快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及供应。第二个关键点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这项政策的主体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那么有的纳税人会问,如何知道是不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8号公告明确规定,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另外,这项政策是一项针对疫情的临时性政策,按照8号公告规定,这项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截止时间需要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二、困难行业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也就是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具体如何判别,可以按照现行2017版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判定。困难企业从事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务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要在50%以上。
三、鼓励捐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9号公告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9号公告还规定,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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