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19〕45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2号)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回应询访对接活动中各单位反馈问题,市人社局决定启动“2019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培训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活动分区组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至2019年11月底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根据企业需求自行安排。
二、参训人员
本次培训活动参训范围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有关人员。
三、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活动紧紧 围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主题,聚焦企业经营发展中涉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聘请劳动关系法学专家、高校教师、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负责人,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培训,分享经验做法,为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四、报名办法
有意愿参加培训活动的用人单位,于8月26日前联系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名。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场地、讲课等培训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支付。
六、有关要求
本次培训活动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服务企业,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要平台,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各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2019年8月13日
附件
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各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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