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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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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的告知书
发文日期: 2018-05-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的告知书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的告知书
  全文有效
  2018-5-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为保证顺利、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您及时对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进行升级
  请您于2018年5月7日前在线自动或下载升级软件包完成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由于前期节假日因素,5月2日上班后,可能会因集中升级税控开票软件造成升级服务器拥堵,请您合理安排软件升级时间,错开升级高峰。
  如果您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可拨打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95113进行咨询;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可拨打福建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400-61-12366或400-0591-345进行咨询。
  二、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请您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位后,按照正确的适用税率、商品和服务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您开错发票,可以按规定进行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如果您的商品和服务种类较多的,可要求服务单位上门辅导维护到位。编码不明确的,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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