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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税发〔2018〕46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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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税发〔2018〕4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税发〔2018〕46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9-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的通知
闽税发〔2018〕46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的通知
  闽税发〔2018〕46号
  全文有效
  2018-9-10
  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福建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切实解决办税“难点”“堵点”,展示福建税务“新机构 新服务 新形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全省税收营商环境,省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9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践行“马上就办”,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28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税务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服务理念,推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全力打造“窗口通办、网上快办、自助随办”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一、大厅办税,一窗通办
  1.推行全方位办税服务。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通办”,自助办税服务厅推行“引导式”自助办税,办税服务延伸点设置“闽税通”辅导室,专人辅导办税。
  2.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前移。创新税源管理模式,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将发票票种核定、简易处罚、简易注销等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现即办。
  3.简并涉税事项流程。梳理整合原国地税70项相同事项,实现统一附报资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流程,一个窗口受理,方便纳税人办税。
  4.压缩首次申领发票时间。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齐备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提速至1个工作日内窗口办结。
  5.导税预审精准办税。把咨询和预审职责前置到导税台,涉
  税事项办理由原来的“叫号-等待-审核-办理”转变为“审核-分流-派号-办理”,准确引导纳税人办税,提高办税效率。
  6.简易注销即办快办。对无欠税、无未办结事项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窗口即时办结。对“未办理过涉税事项”、“无领票、无欠税及无未办结事项”或“已清税和缴销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注销提速办结。
  7.一般注销套餐指引服务。对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推出套餐指引服务。针对纳税人具体情形,自动生成个性化注销套餐,推行“一次告知,分类办理;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指引服务。
  8.12366“一键咨询”税费通答。设置专家座席,实现纳税人在线一键咨询,涉税(费)业务一次性通答。
  9.落实企业所得税新管理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调整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以备查替代备案,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网上办税,快速办理
  10.主附税费申报一网速办。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征的一次申报、缴纳。即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一并带出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次申报、汇总缴纳。
  11.网上签订税款划缴协议。拓展实现“税库银三方划缴协议”网上签订,纳税人由原来“跑三家6趟”到现在“一趟不用跑”。
  12.财务报表网上一键报送。在全国率先推出“财务报表自动转换”工具的基础上,全面开放财务报表报送数据接口,实现不同财务软件与网上税务局的无缝对接和一键报送。
  13.增值税网上申报“一表集成”。通过“一表集成”辅助申报工具取得局端相关信息,生成可利用的报表和发票明细数据,减少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工作量,提高申报准确度,压缩增值税申报时长。
  14.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实名登录的纳税人可在线申请开具加签税务机关电子业务章并附有二维码的完税证明(文书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单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完税证明真伪。
  15.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在申报期当月内,对已申报的各税(费)种数据可进行网上更正申报和补缴相应税款,方便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修正。
  16.网上扫码便捷登录。在网上税务局首页微信“扫一扫”,无需录入任何信息,直接登录办理企业和个人涉税事宜。
  17.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无纸化。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和相关证明申请,只需在线提交申报电子数据,相应纸质申报表和凭证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一趟不跑,全程在线”。
  18.印花税税收优惠在线提醒。纳税人网上申报资金账簿印
  花税时,网上税务局界面引导纳税人正确申报,并提示可享受的
  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
  19.涉税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借助二维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申请、资料报送,文书签收和税务机关文书发放、审批留痕的网上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20.省内通办外出经营事项。本省范围内,外出经营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增值税预缴申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证明核销等系列涉税业务。
  21.小额税费扫码缴纳。纳税人网上申报后,若单笔税(费)款金额小于2000元,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扫描待缴税款二维码,实现快捷缴税(费)。同时,将逐步推广应用支付宝、微信进行扫码缴税(费)。
  22.纳税信用动态服务。纳税人不仅可以在线提交资料,申请纳税信用补复评,还能够在线开具当前的纳税信用级别证明。
  23.办税风险专项提醒服务。通过网上税务局及时对纳税人进行申报、缴款状态提醒和推送,大大降低了纳税人办税风险。
  24.银税互动线上合作。依托网上税务局,深化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实现纳税(费)规模与金融信用的无缝置换,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纳税人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三方共赢。
  三、自助办税,随时办结
  25.办税实名信息自助采集。实名采集方式由“按户实名”
  转变为“按人实名”,借助公安部自然人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和人脸识别技术,办税人员可在网上税务局自助采集身份信息,减轻纳税人负担。
  26.涉税事项移动办理。拓展“闽税通”手机APP功能,在实现涉税查询、税费申报、一键零申报、涉税文书签收、预约排队等功能的基础上,推出完税证明开具、银税互动等应用。
  27.自然人手机代开电子发票。通过“易办税”APP、“金财票易开”微信公众号,为自然人提供全天候手机代开票服务。代开发票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等多种移动支付方式,解决了非登记户和自然人发票代开的“堵点”问题。
  28.税企信息顺畅沟通。借助“闽税通”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试行税企联络e平台,实现纳税人的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需求的手机端推送;税务机关也可点对点服务纳税人,发送税务公告、风险提醒等,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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