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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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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 10: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因征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将在2019年1月23日20:00至2019年1月31日8:00暂停对外受理所有涉税、涉费事项,为做好停机期间单位及个人社保业务,保障参保人员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应按照停机公告要求,于1月23日20:00前完成社保费参保、停保(减员)及缴费相关业务,以免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受影响。
  二、单位在停机期间有新录用员工的,可填报《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工伤报备手续。在报备期间员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可凭《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理赔。
  三、参保个人因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原因,造成其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补办退休手续或者报销医疗保险待遇。
  四、各参保单位在系统恢复运行后应及时通过柜台或者网站办理社保参保、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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