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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5〕1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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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501/t20150127_150379.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函〔2015〕10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5〕1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函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08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函
人社厅函〔2015〕10号

  
人社厅函〔2015〕10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请批准建立“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的请示》(冀人社呈〔2014〕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为基础建设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经我部审验核定后正式运行。
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要紧紧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服务业发展总体部署,立足本省、服务京津、辐射华北,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拓创新,坚持内涵式发展,以促进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和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为重点,加快形成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的特色和品牌,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在市场建设和运行工作中,要加强与华北地区各省份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推动华北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法规政策,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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