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退回发票需办什么手续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案例]130002153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文书受理岗提出申请通知单,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税控机内填写打印); 2、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3、由购货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