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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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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3 15:05: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1/12/22/art_46_72501.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

尊敬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和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联系电话:024-23291031、024-23185296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8:00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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