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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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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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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5: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03996&idx=3&sn=0027b60baee08e2ecd2b564927105221&chksm=fe294257c95ecb41349eeba26d970a228c6e509f45cde151aef13b94932baff88425bcce23d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3
二维码: -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审核,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等2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0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名单见附件)。

上述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2家)

一、从2020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2家)
1.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广东省橱柜业商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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