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的通知
税总发〔2018〕133号
<font size="2&quot; face=" symbol" /font /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333333;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span lang="EN-US"br /span 现将《部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span/p p class="MsoNormal&quot; align=" right&quot; style="text-align: right; background: white;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line-: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333333;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国家税务总局span lang="EN-US"br st1:chsdate isrocdate="False&quot; islunardate=" false&quot; day="17&quot; month=" 8&quot; year="2018&quot; w:st=" on"> 2018 年8 月17 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指定管辖申请
关于提请×××案件指定管辖的申请
:
对 案件, 税务局与 税务局之间因税务稽查管辖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报请你局指定管辖。
附件:1.
2.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指定管辖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1.《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文件印发)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提交的《指定管辖申请》作出决定时使用。
3.本决定书抬头填写提交《指定管辖申请》的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各级税务局。
4.“对 案件”横线处填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案由”。
5.“(文号)”填写《指定管辖申请》的文书字号。
6.“由 管辖”横线处填写实施稽查的税务稽查机构。
7.“请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横线处填写管辖权争议其他各方税务稽查机构,可以填写多个税务稽查机构。
8.“(其他事项)”填写对管辖权争议各方的其他要求,如,及时移交相关文件材料等。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多份,一份交提交《指定管辖申请》的税务机关,一份由制作的税务机关留存,其他交管辖权争议其他各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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