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5]181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时间:1995.10.12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5号《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第五条中有关农业发展银行改变纳税地点问题省局正与省财政厅沟通,待确定后另行通知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抄报:省财政厅
抄送:省农业发展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