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设置技师岗位及职数的复函
闽人〔2008〕工考函15号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你局闽地人[2008]函01号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下属单位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和省地质测绘院各设置一个测绘技师岗位,省闽北地质大队设置一个钻探技师岗位,省闽东南地质大队设置一个财务会计技师,省第四地质大队设置一个汽车驾驶技师和一个钻探技师岗位,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设置一个中式烹饪技师,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设置一个钻探技师和一个产品质量检验技师岗位,省地质探矿机械设备服务中心设置一个铣工技师岗位,省地质物资供应站设置一个商品经营技师岗位。
请你们根据我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中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做好技师聘任管理工作。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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