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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2]329号 转发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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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2/7/17/art_57242_4231.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函[2012]329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2]329号 转发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7-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转发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2]32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现将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84号)转发你们。鉴于各单位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岗位练兵活动,省不再另行下发活动方案。望各地认真学习领会两部委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企业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练什么精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关活动情况请于7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职建处和省国资委群工处。
联系人:张国荣 联系电话:025-83276081
吴亚东 025-83516129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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