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在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十三家区域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25个分站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456号
徐州、苏州、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在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十三家区域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25个分站(名单见附件),开展博士后工作。
希望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域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服务和管理,指导新设基地分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帮助做好首批博士后人员的选聘、进站工作,督促做好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努力集聚培养一批博士后创新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技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6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区域类)增设分站单位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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