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28
  • Tax100会员 33470
查看: 811|回复: 0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进口磷酸氢二铵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5 12: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801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文件编号: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
文件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进口磷酸氢二铵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07-12-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进口磷酸氢二铵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7年第75号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进口磷酸氢二铵(税则号列:3105300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口单位在进口磷酸氢二铵前,需持凭有关单证材料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审批手续。

  二、进口磷酸氢二铵的免税审批手续纳入《海关减免税管理系统》管理,征免性质为“国批减免”(代码:898)。进口地海关按规定审核无误后,应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