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1:17:08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2]9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棉花实行零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棉花实行零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9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棉花实行零税率的通知》( 财税2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棉花实行零税率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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