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1:16: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411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征免2007年宝富中国高尔夫追日挑战赛运动员奖金税问题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征免2007年宝富中国高尔夫追日挑战赛运动员奖金税问题的函
新地税函〔2007〕411号
自治区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免交2007年宝富中国高尔夫自追日挑战赛运动员奖金税的请示》(新体字143号)收悉。根据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金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因此,来函中所称运动员奖金,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411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征免2007年宝富中国高尔夫追日挑战赛运动员奖金税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