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四字[1995]006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四字0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0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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