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1:11:44

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委会[2002]7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圣皮埃和密克隆、瓦利斯和浮图纳进口货物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圣皮埃和密克隆、瓦利斯和浮图纳进口货物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7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原产于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圣皮埃和密克隆、瓦利斯和浮图纳的进口商品,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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