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1:11:24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培训方案》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3〕149号
注释: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文件目录的通知》(鲁国税函〔2014〕398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本文失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全面做好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辅导工作,帮助试点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内容和办税事宜,实现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省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6日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培训单位
培训方式
培训人数
2

注:培训项目分为政策类、税控类、纳税申报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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