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1:07:06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国税办函〔2017〕84号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汕国税办函〔2017〕8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税办函〔2017〕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3XXXX年X半年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情况统计表.xls
[*]2广东省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代码编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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